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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用临时增加艺术品特殊处理规定的公告

 

为了降低投资风险,保护投资人利益,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于2011321日发布了《关于临时增加艺术品特殊处理规定的公告》,201141日起延用。
即自201141日起对当月累计六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达到价格涨幅限制或者价格跌幅限制的艺术品进行特殊处理。
特殊处理的艺术品当月每日涨跌幅比例为1%,若连续出现3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达到特殊处理后的价格涨幅限制或者价格跌幅限制,将于下一交易日停牌一天,本所对特别处理的艺术品可以实施特别停牌。
 
特此公告
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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