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第144号
艺术品份额天然粉钻(41001)自2014年5月8日起至2014年5月26日已累计五个交易日收盘价达到日价格涨幅限制,且收盘价较2014年4月24日涨幅累计达到-7.79%。根据《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暂行规则》,当艺术品份额累计六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达到日价格涨幅限制且当日收盘价较T-20日收盘价涨幅达到或超过30%时,本所将对其进行特殊处理。
特此公告。
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