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 申请开户 账户激活 客户端下载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互动平台
 
 
   
您当前的位置:关于本所 > 媒体报道 > 正文

【上海证券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调整用途 新增文化创新和金融文化对接两项投入

2012年05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财政部近日修订发布新版《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近几年文化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据了解,此前文化专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规定用于骨干文化企业培育、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重点文化体制改革转制企业发展、大宗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等几项领域,而此次新版《办法》主要调整了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新增了促进金融资本和文化资源对接、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和文化传播体系建设两项投入重点。
《办法》规定,除了上述用途外,未来专项资金还将用于促进金融资本和文化资源对接,对文化企业利用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渠道融资发展予以支持,以及对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等活动予以支持。
在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和文化传播体系建设方面,资金将对文化企业开展高新技术研发与应用、技术装备升级改造、数字化建设、传播渠道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等予以支持。
此外,对于原办法中规定的支持范围,修订后也进一步细化了资金支持重点。未来专项资金支持骨干文化企业培育,将重点对中央确定组建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公司重点发展项目予以支持,以及对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兼并重组和股改等经济活动予以支持等。
《办法》规定,未来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大项目指财政部按照国家文化改革发展规划要求,组织实施的文化产业重点工程和项目。而一般项目则主要指申请人按照本办法所确定的支持方向自行申报的文化产业项目。在支持方式方面,将以项目补助、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绩效奖励以及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方式为主。
合作伙伴
招商银行 中信银行 人保财险 南开大学 观韬律师事务所 新华社天津分社
民生银行 浙商银行 天津大学 坤德律师事务所 天津文化产业网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Copyright@2009-2010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 版权所有
ICP备案/许可证编号: 津ICP备10002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