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国家艺术基金成立2013年12月31日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张玉玲)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30日正式在京成立。这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新成果,是文化部门转变职能、创新艺术创作生产引导方式,推进我国艺术治理“管”“办”分离的重要体现。 据悉,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政府主导、专家评审、面向社会的公益性基金。主要资金来源是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计划投入专项资金20亿元。国家艺术基金重点围绕创作生产、宣传推广、征集收藏和人才培养四大方向进行资助,申报主体面向全社会,国有或民营、单位或个人,均可按申报条件申请基金资助。 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文化部党组书记、部长蔡武说:“国家艺术基金的成立是我国艺术资助评审体制转型的里程碑,必将提升政府扶持艺术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国家对文化的资助方式应当逐步由传统的财政直接资助向多元化混合资助方向发展,改变目前政府办文化、直接定项目、财政资金只能在文化体制内分配使用的单一模式。”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财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余蔚平说。 蔡武强调,国家艺术基金必须牢牢把握正确的艺术基金工作导向,开展各项工作要始终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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